近年来,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推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重复建设、非法乱建摄像头以及视频图像信息被随意收集、泄露、滥用等问题时有发生,给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造成隐患。
《条例》要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合理确定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角度和采集范围,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
一般情况下,大家会看到提醒,“你已进入视频监控区”。没有显著标识的摄像头,群众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 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民宿等经营接待食宿场所的客房或者包间内部;
- 学生宿舍的房间内部,或者单位为内部人员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房间内部;
- 公共的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试衣间的内部;
- 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后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其他区域、部位。
《条例》明确,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者公开传播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视频图像信息。 市面上部分摄像头存在漏洞,黑客可轻松破解默认密码,偷窥私密画面甚至直播牟利。 多数摄像头默认上传视频至云端,一旦服务器被攻破,全家隐私直接“裸奔”。民警建议:若必须安装,应优先选择本地存储或局域网模式,切断外网风险。 私密空间安装摄像头,换衣、洗澡等画面可能被不法分子截取,甚至用于勒索。 独居老人/儿童:摄像头装于客厅,避开卧室,设置移动侦测报警功能。 雇佣保姆:提前告知并签署协议,摄像头仅覆盖公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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