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全力护航社会治安秩序安全稳定 渠县公安局 紧盯夏季违法犯罪活动规律特点 不断向季节性、高发的违法犯罪 发起凌厉攻势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渠县公安局破获多起性侵类案件,相关违法犯罪人员受到法律严惩。
性侵害是指违背他人意愿,对他人实施与性有关的行为。包括强奸、性骚扰、性虐待等等。也指加害者以威胁、权力、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或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的行为。受害者不仅仅是女孩,也包括男孩。 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实施的淫秽行为。 强奸:指在对方不同意或没有理会对方是否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利用暴力或武力手段强迫或威胁),与对方发生性行为。
①培养坚强的意志品质和观察事物的能力,识别是非曲直,不要被花言巧语所蒙蔽;②消除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对异性的馈赠和邀请应婉言拒绝,以免因小失大;③对于不相识的异性,不要随便说出自己的真实情况;对自己特别热情的异性,不管是否相识都要加倍注意;④不要轻易相信结识的朋友,更不要单独跟随新认识的人去陌生的地方;⑤住宿、出行尽量结伴,时间、场所要正确选择,特别时要选择安全的环境;②参加社交活动与男性单独交往时,要理智、有节制地把握好自己,尤其应注意不能过量饮酒;③正确处理与异性交往的尺度,不要接受超过一般的馈赠,对过分的举动要明确表明自己的反对态度;①乘坐交通工具时,遭遇故意抚摸或擦蹭,要大声斥责或狠打其手,引起公众注意,不要隐忍不说;③对于那些失去理智、纠缠不清的无赖或违法犯罪分子,要及时向老师或者保卫部分报告,学会依靠组织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1、遇到性侵害时,首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镇静,临危不惧; 2、遇到性侵害时要坚持反抗到底的信心,软磨硬泡,拖延时间,顽强抵抗;4、遭遇陌生人侵害时,要努力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保护好现场及证物,及时报案;5、采取积极的防卫措施,利用身边的器物或日常生活用具防卫。刑事责任:对构成强奸罪和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的,需要承担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罚。民事责任:造成受害人损伤的,需要进行民事赔偿,赔礼道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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