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充市西充县民政局发布的一则“关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送养公告”引起关注。
公告显示,拟被送养的是一名出生于2023年10月的男婴,男婴的生母因犯罪,于2024年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生父经医学检查患有精神类疾病,经其他有抚养义务的监护人签订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并共同提交送养申请。
记者从西充县民政局了解到,报名工作已于11月23日截止,多个家庭参与报名。“接到了很多咨询电话,报名邮箱也收到很多资料。”该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负责人李伶俐说道。此外,西充县民政局副局长罗飞表示,当地已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资格预审,对符合要求的家庭进行配对评估。《公告》显示,凡年满30周岁以上的夫妇,未生育子女或只有1名子女、有收养意愿且符合收养条件的家庭均可报名。西充县民政局将本着尊重送养人意愿,以夫妻关系和谐优先原则,按报名顺序及提交资料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基础条件包括“年龄符合、婚姻家庭和谐、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无其他恶习,并具有抚育、教育和保护小孩所需的学历、能力和住房条件,同时需具备一定的爱心和责任心”。 根据公告内容,当满足基础条件的家庭达到2户时,即可进行配对评估。后期将收养能力评估得分较高的家庭进行收养融合,融合期双方满意并评估合格者为融合成功;融合期不理想或融合评估不合格者依次更换融合家庭。西充县民政局根据融合期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符合收养登记条件,对符合条件且综合评估得分较高的家庭优先办理收养登记证书。
截至11月27日,相关公告的报纸电子版已被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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