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候选人范围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随机抽选由渠县司法局会同渠县人民法院、渠县公安局从本县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24年10月24日之前通过网站(https://sichuan.rmpsy.cn:9443/index.html?_refluxos=a10#/rmpsybm?jhid=2D8033E3959DB6144DB4703A3A88F906)或扫描手机二维码(见附件)进行报名,逐项填报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及《个人承诺事项表》打印签字。报名个人或推荐单位及时到渠县司法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的不再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相关签字表格,原件经受理机关现场审核后返还。
(二)资格审查
渠县司法局将会同渠县人民法院、渠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征求个人意见
通过资格审查后,渠县司法局会同渠县人民法院、渠县公安局向符合选任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
(四)确定拟任人选
渠县司法局将会同渠县人民法院从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中,除个人申请或者组织推荐人数未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外,原则上采取公证抽选的方式,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任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五)拟任公示
渠县司法局将会同渠县人民法院、渠县公安局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提请任命
渠县人民法院院长将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提请渠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七)履职宣誓
渠县人民法院将会同渠县司法局组织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仪式。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报名地址:渠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渠县综治中心三楼)、各乡镇司法所
渠县司法局联系咨询电话:0818—7320352
达州市司法局监督咨询电话:0818—2146173
特此公告。
渠县司法局
渠县人民法院
渠县公安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