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一时爽 以身试法要落网 捕的是鱼儿 落的是“法网” 近日
渠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4年5月16日凌晨 渠县公安局土溪派出所联合森警大队 成功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经查: 嫌疑人何某于2024年5月15日晚 在渠江流域使用粘网、皮划艇等工具 在河里下网捕鱼 共计捕捞渔获物两百余条
且经民警调查发现 何某于5月12日开始 已连续作案四晚 民警在其家中查获渔获物三百余条 目前 该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长江十年禁渔 是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渠县公安局将始终保持 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 的严打高压态势 在此呼吁@广大群众 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对非法捕捞说“不” 切莫因“一念之差”及“口腹之欲” 让“渔网”触碰“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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