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随意的变道 都是以命相搏的冒险 随意变道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8月10日,代某某驾驶川SH3***1号超标电动自行车从达州市渠县华中路方向往小溪路方向行驶,13时43分当行驶至渠县小溪路至华中路连接道路时,突然向左猛拐与同方向张某驾驶的川SF8***9号超标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张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渠县公安交警大队依法调查认定:代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交警提示:违法是事故根源,守法是安全前提,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由于道路通行区域限制,逆向行驶影响其他人正常通行,极易产生安全隐患,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超过25 km/h,超速骑行电动自行车,容易导致车辆失控引起交通事故。应该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骑行,同时注意控制车速,避让行人。遇大型车辆时,需注意观察,与转弯的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横向距离,不要与大型车辆并肩同行或违法超车。酒后不能开车,酒后也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酒精会导致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控制车辆能力下降,一旦发生事故,代价惨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