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渠县法院三汇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围观打牌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简要案情 2024年3月2日,张某等五人在玩扑克牌,冉某在一旁观看并不断对牌局进行“吐槽”,张某因输钱情绪不佳,与冉某发生言语冲突,并升级为推搡。冉某被撞在地而受伤,共花费医疗费2183.95元。公安局对张某行政拘留11日、罚款600,现已执行完毕。冉某到三汇法庭起诉张某,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护理费等共计5000元。法庭收到起诉材料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第一时间将案件委托给了当地社区进行诉前调解,张某因已被拘留及罚款,对调解抵触情绪较大,法庭干警与社区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未果,最终进入诉讼程序。 法庭调解 案件开庭审理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矛盾冲突较大,积怨较深,为防范民间纠纷激化、引发“民转刑”案件,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言辞激烈,各不相让,法官通过摆证据、讲道理、谈情理,最终双方放下心中的芥蒂,均表示愿意各退一步,并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由张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000元,考虑到事发后张某曾购买水果到医院看望冉某并给了冉某现金200元,调解协议达成后张某实际赔付冉某2600元,冉某表示同意,至此,圆满解决了双方纠纷。
渠县法院坚持传承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情、理、法相结合,采取多元化、多渠道沟通调解的方式处理案件,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促进邻里和谐,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