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老年代步车” (又名老头乐) 以迅雷不及掩耳 的速度“蹿红”, 因其操作简单、价格便宜、 又能遮风挡雨的特点, 备受中老年人青睐。
“老头乐”不能真“乐”, 达州已开始重拳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提升城市形象,相关部门将集中整治中心城区“‘老头乐’电动车需加强管理问题”,坚持源头治理和路面执法同步推进,全方位整治违规低速电动(燃油)三、四轮车各环节乱象问题。
此次集中专项整治的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6月1日至6月30日为自行清理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至31日起为常态管理阶段。整治的重点范围为石龙溪立交—元九大道—巴山大剧院—环城路嘉莲路路口—环城路—汇通大道—G65达州南站—高新区三号干道—南国大道—小河嘴大桥—犀牛大道—犀牛大道达宣快速通道路口—G65徐家坝站—徐家坝路—石龙溪立交合围区域内。同时,在集中整治时间后和整治重点区域外的区域我们也一并纳入常态化整治。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整治将分为三个步骤,强化宣传引导,引导市民自觉抵制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并引导其购买符合产品目录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供日常代步使用;强化违法治理,对集中整治期间后,仍然违法上路行驶的“老头乐”车辆,按照警示教育、引导处置和违法处理的方式,采取卡点查缉、拖车拖移等手段对“老头乐”车辆违法上路行驶进行严格查处;强化长效治理,集中专项整治结束后,并不意味着整治工作结束,相关部门还将固化整治经验,将整治工作与日常交通管理工作相结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入调查一起,不断净化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应当依法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同时,由于“老头乐”类车辆并未纳入工信部车辆产品目录,故无法进行登记注册,即办理牌照,所有“老头乐”上路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加之,绝大多数“老头乐”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了解交通法律法规,不熟悉车辆驾驶技能,在道路上随意行驶,对公共安全危害较大。
交通违法较为突出,闯红灯、酒醉驾、乱掉头、随意变更车道现象相对较多,甚至在节假日期间在高速公路行驶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正常行车安全、造成交通拥堵。
影响城乡环境秩序,由于车辆号牌监管,这类车辆随意停放现象较为突出,不管是在车行道、还是在人行道,可谓是开到哪里停哪里,严重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由于该类车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导致其电池、充电接口不统一、不规范,随意充电、飞线充电现象十分常见,一旦发生火灾,带来的后果不堪想象。
用于载客的低速封闭式车厢电动(燃油)三、四轮车,俗称“老头乐”,该类车辆为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车辆,更不符合车辆产品目录。
当前,按照整治计划,中心城区正在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相关部门将会同达州晚报、达州观察等新闻媒体平台,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同时,还将会同市、区相关部门对“老头乐”车辆做好引导处置工作。下一步,将根据计划对不服从引导、仍然我行我素上道路行驶的“老头乐”车辆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并适时优化调整整治措施和方式方法。
在此相关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请勿购买、驾驶、乘坐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购买车辆请到正规车辆销售门店,并详细咨询车辆能否登记注册,即可否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牌照。同时,驾驶机动车请在考取驾驶证后,按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要求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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