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世界发展 一些孩子与手机、电脑等 电子产品形影不离 还有“熊孩子”偷偷瞒着家长 用手机充值游戏
近日 就有一小孩 拿母亲的手机玩游戏时 充光家中万元积蓄
…… 达川区赵家场镇环卫工人田女士靠微薄的工资,供养3个读书的子女,而年仅10岁的小女儿,却在偷偷拿母亲的手机玩游戏时,将家里全部积蓄12000元充值到游戏中。接到田女士报警求助后,达川区赵家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介入,最终促成游戏平台与田女士达成谅解,日前将充值的12000元退还至田女士的银行卡。 近日,田女士用手机付款时,突然发现绑定在微信上的银行卡里竟然没钱了,查看支付记录才发现,她好不容易攒下的12000元积蓄,竟在前几天陆续被充进了游戏里,田女士顿时感觉天都塌了,急忙跑到派出所向民警求助。
派出所值班民警告诉记者,田女士每月仅有不到2000元的工资,却要供养3个读书的子女。老大读大学、老二读高中,小女儿今年刚满10岁,在镇上读小学。民警查看了田女士的手机,发现这些钱被分为多笔充值成手机游戏内的代币,大部分都用于消费游戏里的虚拟装备道具。
经过民警询问,小女儿告诉民警,自己经常偷偷地用妈妈的手机玩游戏,并偶然记住了支付密码。为获得游戏里炫酷的装备,她多次用妈妈的手机充值。
民警随即和相关部门联系上了当事的手机游戏平台,将未成年人大额充值的情况告知对方,经过多次沟通调解,终于促成游戏平台与田女士达成谅解协议。5月2日,被充值的12000元已退还到田女士的银行账户。
1、孩子使用手机时,应当在大人的监护下进行,家长要正确引导孩子使用手机。
2、家长手机上的支付密码最好不告知孩子,在平时支付时也要注意保密,同时要注意提醒孩子们网上支付可能会遇到的风险。
3、家长交由孩子使用的手机建议不要绑定大额银行卡。
4、家长也应以身作则,减少使用手机的时间,多陪伴、关注孩子。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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