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关乎大民生 其背后关联着 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切身利益 渠县公安精准应对 岁末年初社会治安规律特点
聚焦打击违法犯罪主责主业 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 用“小案快侦跑出加速度 让守护民生更有温度
近日 渠县公安局三汇派出所 成功查处一起盗窃车辆蓄电池案 经查: 12月17日凌晨 违法行为人朱某 在三汇镇一停车场停车时 发现旁边一辆面包车的车门未关 便打开面包车引擎盖 将发动机舱的蓄电池盗走 目前 违法行为人朱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24年12月20日 渠县公安局天星派出所 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 超市物品被盗 经查: 楚某在某超市购买商品时 将护肤品放进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提袋中 并选购一些零食掩人耳目 随后将零食结账并离开超市 目前 违法行为人楚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24年12月22日 渠县公安局天星派出所 成功查处一起盗窃案 经查: 丁某、袁某通过“拉车门”的方式 盗窃香烟十条 后将该批香烟低价卖给燕某 目前 违法行为人丁某、袁某、燕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年末岁尾,防盗莫大意 切勿将贵重财物 放置在车内等防护安全系数低的地方 如遇被盗等问题 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同时 公安机关也正告违法犯罪分子 法网恢恢,伸手必被捉 不要以身试法、追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