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01
被执行人:黄琴,女
户籍所在地:渠县静边镇永乐村2组46号
身份证号码:5130301992****5249
执行案号:(2024)川1725执1269号
执行额标的:4367.51元及利息728元
悬赏金:200元人民币
案情简介:
本院在执行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黄琴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黄琴应偿还借款4367.51元及利息728元。但被执行人黄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从即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为止,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黄琴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黄琴准确下落使本院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的,给予举报人200元人民币的奖励(本院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刘法官 13547222333 02
被执行人:伍少东,男
户籍所在地:渠县李馥镇灯塔村5组
身份证号码:513030198702158513
执行案号:(2024)川1725执1399号
执行额标的:5657元
悬赏金:200元人民币
案情简介:
本院在执行周某与伍少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伍少东应支付货款5657元。但被执行人伍少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从即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为止,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伍少东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伍少东准确下落使本院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的,给予举报人200元人民币的奖励(本院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刘法官 13547222333 03
被执行人:王波,男
户籍所在地:渠县鹤林乡檀木村9组63号
身份证号码:513030198604235335
执行案号:(2024)川1725执1703号
执行额标的:20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200元人民币
案情简介:
本院在执行朱某与王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波应偿还借款20000元及利息。但被执行人王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从即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为止,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波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王波准确下落使本院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的,给予举报人200元人民币的奖励(本院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刘法官 13547222333
来源:渠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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