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境内
任何人在任何地点发现 未爆炸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火箭弹或炮弹 请立即报告! 近日 达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发布2025年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达州市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需要,达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火箭人工增雨防雹和消雾霾作业。为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有序应对意外作业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市辖区内的任何人在任何地点发现未爆炸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火箭弹或炮弹,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 、公安机关、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或达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并切实保护好现场,千万不要摆弄、搬运、自行拆卸火箭弹或炮弹,以防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相关部门将派专家及时前往,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如因私自摆弄、搬运、自行拆卸火箭弹或炮弹弹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不负任何责任,还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各县(市)区及达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万源市: 张琼芝 15182874320
宣汉县: 王玲 15881831166
达川区: 秦振杰 15892411016
开江县: 万小勇 13551475381
大竹县: 魏瑞 18881824513
渠县: 张长春 18782882878
达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通川区):刘鑫炼 13778339952 延伸阅读>>>
1月5日,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冷空气进入我市,空气污染得到改善。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2〕32号)要求,经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研判,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批准,决定通川区、达川区、宣汉县、大竹县、渠县、达州高新区于1月5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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