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渠县

标题: 【渠县法院悬赏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4-8-5 08:50
标题: 【渠县法院悬赏公告】

渠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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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李志强,男

住所地:渠县三汇镇长久村3组71号。

身份号码:51303019*******511。

执行案号:(2024)川1725执529号。

执行标的:9833.36元及利息。

悬赏金: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某科技合伙企业与被执行人李志强追偿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志强应偿还该公司代偿款9833.36元及利息等,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从即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为止,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志强财产线索,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与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10%作为奖励。(本院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陈法官 15228066826

02

被执行人:郑东平,男

住所地:甘肃省金塔县东坝镇小河村3组8号

身份证号码:6224241991****2815



图片


被执行人许尧

住所地四川省渠县静边镇中间街78号

身份证号码:5130301988****5313


执行案号:(2024)川1725执545号

执行标的:30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2000元人民币


案情简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肖某与被执行人郑东平、许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郑东平应支付申请执行人肖某安装门窗款3万元及利息,被执行人许尧对郑东平上述款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但被执行人郑东平、许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从即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为止,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许尧名下川SZG267帝豪牌汽车位置线索或其他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郑东平、许尧准确下落使本院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本院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魏法官 15283282370



作者: 渠县张先生    时间: 2024-8-5 09:01

作者: 害怕闻硬币    时间: 2024-8-5 09:01

作者: 痴情闻橘子    时间: 2024-8-5 09:04
注意
作者: 钻石体贴    时间: 2024-8-5 09:16
没得信用真可耻!
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4-8-5 21:38
加油
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4-8-5 21:38
了解
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4-8-5 21:38
知道了
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4-8-5 21:38

作者: 宕渠忆梦    时间: 2024-8-5 22:41
路过
作者: 烟雨淋子    时间: 2024-8-6 12:08
路过
作者: 渠县张先生    时间: 2024-8-7 08:52

作者: 浅秋    时间: 2024-10-6 07:23
路过
作者: 浅秋    时间: 2024-10-6 07:23

作者: 猴哥963    时间: 2024-10-6 17:23
精密定位
作者: 夜雨微澜    时间: 2024-10-10 10:09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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