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渠县

标题: 渠县法院开展“春风惠民”集中执行行动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格格    时间: 2024-3-30 10:36
标题: 渠县法院开展“春风惠民”集中执行行动


乘春风,护民生。2024329日,渠县法院开展“宕渠猎赖·春风惠民”集中执行行动。上午840分,渠县法院集结执行干警、法警40名,按计划奔赴执行现场,最大限度推动生效裁判执行到位,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现场一

申请执行人马某某与付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未如实报告财产,其微信有大额支出,传唤到庭后仍未履行或达成和解履行协议,渠县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决定并移交执行。


现场二

执行干警在涌兴镇玉滩村查找被执行人李某某的下落、财产线索及在当地的财产情况。



现场三

欧某与肖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法院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房产,执行干警组织拍卖房产移交工作。



现场四

被执行人杨某某作为多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团队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现场

被执行人周某某下欠郭某、代某执行款4.2万元,执行人员到其居住地现场调查,迫于法律威严,其妻代为缴纳3.2万元,余下案款制定计划按期偿还。


现场六

被执行人邓某拘传法院,执行人员对其宣布拘留决定,邓某感到压力,主动履行20000元。申请执行人感受到执行干警的尽心尽责和努力,特意送来锦旗以表感谢。


现场七

被执行人曹某拒不支付执行案款,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最终执行完毕,申请人赵某送来锦旗以表感谢。


行动期间,渠县法院共执结案件34件,拘传、拘留被执行2人,入户搜查2次,限高15人次,纳入失信10人次,执行到位522.43万余元。


“一年之计在于春”,渠县法院始终致力于为群众办实事解烦忧,及时兑现胜诉权益,传递司法温暖,全力助推诚信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4-3-30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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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4-3-30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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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4-3-30 23:10

作者: 浅秋    时间: 2024-4-5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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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浅秋    时间: 2024-4-5 11:38

作者: 浅秋    时间: 2024-4-5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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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夜雨微澜    时间: 2024-4-7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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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夜雨微澜    时间: 2024-4-7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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