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做好岁末年初根治欠薪工作”要求,按照达州中院统一部署,渠县法院在春节前后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司法大拜年2024”专项执行行动,围绕涉民生案件和其他小标的案件(主要包括民工工资、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刑附民等)专项执行,最大限度推动生效裁判执行到位,确保执行案款在春节期间顺利发放,及时兑现胜诉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月12日上午,渠县法院专项集中执行现场集结干警50名,出动警车5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名参加行动、见证执行。随着行动指挥长一声令下,全体执行干警奔赴各执行现场。
现场一
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四川某农业公司饲养基地现场清点正在出售的生猪68头,控制尚未出售生猪140余头。
现场二
被执行人贾某在我院关联案件众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现场三
被执行人李某欠付申请人渠县某门业经营部安装款17000元后隐匿行踪,执行法官到李某户籍地琅琊镇某社区查找下落。
现场四
被执行人叶某在我院关联案件众多,达成和解协议后仍未履行,元旦期间本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后,主动履行案款25000元,申请执行人依法分配。
左为申请执行人,右为被执行人
现场五
被执行人熊某故意躲避,拒不按照调解协议约定支付不当得利款50000元,执行法官到熊某户籍地有庆镇某社区查找下落。
法院干警(右)向社区干部(左)询问情况
集中执行当天,共执结案件13件,入户搜查5次,查封车辆2台,限高26人,纳入失信2人,拘传、拘留4人,6人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履行16.67万元。
及时兑现胜诉权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诚信进步,渠县法院将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其他小标的案件等专项执行,全力打好执行攻坚战。2023年11月底全国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和其他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以来,渠县法院共执结相关案件310件,执行到位227.08万元,其中执行完毕案件121件、到位15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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