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提公积金”
“快提公积金”
“代办公积金”
假的!
假的!
假的!
千万别信!
“
近日,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处一起“伪造婚姻关系骗提公积金”的恶劣案件,及时追回全部被骗提资金,并将行为人按照《达州市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处理办法》的规定纳入业务限制处理,取消其3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
11月16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核审计科在日常提取业务审核中发现,某国企工作人员黄某当日办理的购房提取业务存在婚姻状况证明不实的情况。
据黄某上报的资料显示,其配偶为广西男子唐某。为核实唐某在广西的婚姻状况及购房的真实性,工作人员通过住建部监管平台联系上广西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请求对方予以协查。
该中心回复,当地相关部门未查询到唐某的婚姻信息记录,且黄某与唐某在广西新安县的结婚证明系伪造虚假证明。同时,在异地协查中,工作人员了解到,桂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1月11日收到一份来自湖南湘西的协查函,原来是湖南湘西李某企图运用同样的房屋信息与唐某(系达州提取案中同一人)的虚假婚姻状况骗提公积金。
资料图片
“我很后悔!这些都是中介帮我准备的,我还付了几万块钱手续费,现在事情没办成,钱也白花了。”黄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原来,单身的黄某今年想要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于是通过一非法中介小广告找上骗提公积金的“中介串串”,在中介的帮助下,黄某准备齐全各类购房证件,并很快办理了公积金提取业务。钱还没捂热,次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就找上了她。骗提公积金事件暴露,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黄某限期全额退还骗提资金,将骗提行为通报给黄某所在单位,同时将限制其相关个人业务。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缴存职工:
切勿使用虚假资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一经查实,将依法采取网站及公众号公开曝光、限期退回、通报所在单位等联合惩戒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积金系专项储金,专户存储、定向使用,具备提取条件的可按照公积金管理规定准备相关资料到公积金线下窗口或线上渠道办理,市民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29热线进行举报。
来 源:达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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